科学研究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教学科研>>科学研究
河北中医学院关于校内科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的通知
发布日期:【2022-10-19】  点击数:【
    依据河北中医学院《科技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》(冀中医科〔2019〕5号)的有关要求,现组织该项目的首次结题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项目范围
(一)于2022年10月31日前执行期满的项目。
(二)执行期未满,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,可提前申请结题。
    (三)因故撤销或终止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结题手续。
二、结题要求
(一)科研能力提升项目
1、重点项目(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)
①作为项目负责人,依托我校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。
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论文1篇,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及CSCD论文3篇。
③以第一发明人获得“国家发明专利”1项。(以“河北中医学院”为专利权人)
④出版学术专著1部。
2、一般项目(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)
①作为项目负责人,依托我校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项目1项。
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论文1篇,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及CSCD论文2篇。
③以第一发明人获得“国家发明专利”1项。(以“河北中医学院”为专利权人)
④出版学术专著1部。
(二)科研内涵建设项目
匹配项目在执行期内顺利完成结题。
(三)科研条件建设项目
建设期内必须完成建设任务。
三、需提交的结题材料
(一)《河北中医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1)。
(二)《经费决算表》(附件2)。
(三)需提交的研究成果凭证
1、科研能力提升项目
(1)项目结题:相关项目任务书或立项批文复印件。
(2)论文结题:SCIE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报告;CSCD或北大中文核心论文提供杂志封面、目录及论文首页。
(3)专利结题:专利证书复印件。
(4)专著结题:专著首页、专著权人页、版权页复印件。
2、科研内涵建设项目
提供匹配项目完成结题的相关凭证。(结题证书、结题报告、系统截图等直接证据均可)
3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
提供建设期内已完成建设任务的相关凭证。
(四)仅需提供满足结题要求的有关凭证资料即可,如同时满足多项结题要求,仅需提供一项凭证。
四、其他
    各课题负责人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结题相关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,送至304am永利集团办公室审核、盖章,电子版整套结题材料以“部门+科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材料”命名发至邮箱544050211@qq.com 。
    办公地点:河北中医学院杏苑校区教学行政楼303室
    联  系  人:陆艾阳子    
    联系电话:0311-89926350
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